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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25-07-29 作者:南沙招聘网 浏览量: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普通辅助类编外人员2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所需条件

1、学历条件需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体岗位要求参照《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

2、具有大学英语六级或以上。

3、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沟通能力强,能承受较强工作压力。

4、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具有机动车驾驶证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未终结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受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的,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行政处罚立案调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存在违反国家政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或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本次选考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9日(周二)至2025年8月4日(周一)9:00~18:00(工作日)

2、报名地点:南沙国际人才港1212室


(二)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考生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等材料,以上材料核对后原件当场退回本人。如无按规定要求报名的,一律按不符合资格处理。审查不合格将不能安排笔试。我单位对应聘者个人资料保密。

2、资格初审:工作人员收集报名表并根据招考条件进行初步筛选,通过筛选的应聘人员,将有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通知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应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报考人员需按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所提供的材料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或为虚假材料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考试办法:考试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政策理论水平、贸促业务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参加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大于或等于3:1时开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满分100分,60分合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体检环节,不计算综合成绩。

4、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报考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2、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员。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半个月内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仍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区贸促会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1、按照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与岗位是否匹配、业务能力等。

2、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区政府官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就业创业-招聘信息”栏目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需要,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的。

2、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5、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不合格的。


七、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2、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南沙区有关规定执行。

3、联系人:毕小姐 17665033769(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4、本公告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

2025年7月24日


附件1: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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