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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州市南沙区新闻中心公开招聘南沙新区报社记者编辑公告

来源: 广州市南沙区新闻中心 时间:2018-09-20 作者: 广州市南沙区新闻中心 浏览量:

《南沙新区报》系广州日报报业集团与中共南沙区委宣传部合作创办的一张报纸,国内统一出版物编号为CN44-0189。期功能定位为中共南沙区委机关报。根据工作需要,南沙新区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记者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南沙新区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记者/编辑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35周岁以下。

  2.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新闻传播学类(研究生专业代码A0503、本科专业代码B0503)、中国语言文学类(研究生专业代码A0501、本科专业代码B0501)、政治学类(专业代码研究生专业代码A0302、本科专业代码B0302);法学类专业(专业代码研究生专业代码A0301、本科专业代码B0301);经济学类专业(研究生专业代码专业代码A0201、A0202、本科专业代码B0201)。

  3.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新闻敏感性强,能够主动发现、发掘新闻线索并积极开展新闻采访工作。

  4.具有良好的新闻职业素养和团队精神。

  5.沟通能力好,能承受较强工作压力。

  6.能够适应夜班工作,工作日居住在南沙。

  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8月31日。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招聘程序

  本次选考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9月30日,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请应聘者填写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gznsxqb@126.com邮箱(报名表文件名请以“考生姓名+手机号码”格式注明)。

  招聘单位将对个人资料保密。招聘单位初步审核通过后,会将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请各位考生审慎报名,若报名后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请于报名截止前向我单位提出并说明原因。

  四、考试办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录人员比例大于3:1(含3:1)时开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面试人数与岗位招录人员比例为5:1,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原件审查后退还。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可继续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四)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招聘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新闻中心(南沙新区报社)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9078115。


 

 附件:

广州市南沙区新闻中心(南沙新区报社)记者编辑报名登记表.doc

  

  

  广州市南沙区新闻中心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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