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榄核派出所后勤雇员(三级)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报考岗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及参与邪教活动行为。
(二)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要求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在45周岁以下(含45岁,年龄计算日期截止至2016年9月1日)。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
(五)该岗位主要从事派出所卫生清洁工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工作经验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工作的。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9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二)报名地点:榄核派出所(榄核镇蔡新路388号),咨询电话:84926369。
(三)报名要求:须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现有工作单位者须携带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者,交近期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
三、考试形式和方法
(一)面试
主要考查报考者的素质、勤奋、仪表等。
(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人数不足招录名额的,可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政审
按照体检合格以及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人选。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录取
考生经面试、体检(费用自理)和政审合格后,择优录用。
五、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为榄核镇后勤雇员(三级),在南沙区榄核镇榄核派出所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现有规定享受工资、医疗、假期等福利待遇。
六、注意事项
1、面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面试、体检资格;
2、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本次招聘公告,由榄核镇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
榄核镇组织人事办 2016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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